林同省批准两个太阳能发电项目 总投资超5.7万亿越盾

林同省人民委员会领导近日批准了总投资额超过5.7万亿越盾(约合人民币14.6亿元)的两个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主张和投资方,预计每年为国家电力系统补充280兆瓦装机容量和超过5.4亿千瓦时清洁电力。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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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被视为实施《第八个电力规划》的重要一步,有助于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经济结构向绿色方向转型,并为地方实现未来几年两位数经济增长目标注入动力。

根据林同省人民委员会7月3日签发的第3291号和3292号决定,两个项目包括同奈二号水电站水库上水面漂浮式太阳能发电厂和伊阿博(Ea Pô)一号太阳能发电厂。其中,同奈二号水电站水库上水面漂浮式太阳能发电厂由中南水电股份公司为投资方,总投资超过4.916万亿越盾,设计装机容量240兆瓦,预计年发电量约4.64亿千瓦时。

另一个项目是伊阿博一号太阳能发电厂,投资近7900亿越盾,位于达克威乡,装机容量40兆瓦。项目的亮点是集成功率4兆瓦、容量8兆瓦时的储能系统(BESS),有助于调节功率、减少局部过载并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运行效率。该电厂预计在投运首年即可提供约7650万千瓦时电力。

据林同省工贸厅厅长阮伯小表示,两个项目均符合调整后的《第八个电力规划》,其意义不仅在于补充清洁电力,还在于为工贸行业创造新的发展空间,推动经济结构向现代、可持续方向转型。项目投运后将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对建设、机械、建材、运输、电气设备和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产生辐射带动效应。

两个项目的投资批准也开启了全省同步实施《第八个电力规划》的进程。根据规划,林同省还有30个电源项目尚未选定投资方。截至目前,除刚获批的两个项目外,该省已完成另外两个项目的评审和投资方选定;14个项目正在评审中,12个项目继续核查和完善规划选址,以确保实施前的可行性。

在开发电源项目的同时,林同省正加快输电网络系统投资进度,以确保电力消纳能力。500千伏线路工程以及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和线路正在抓紧完善手续,以同步推进实施,避免电源发展而输电基础设施未能满足要求的情况。

据省工贸厅介绍,凭借到2035年开发近1.5万兆瓦电源的规划以及正在推进的大量电源和电网项目,林同省正逐步确立其作为西原地区重要能源中心的地位。《第八个电力规划》的实施不仅将有效开发可再生能源潜力,还将为工业、贸易、服务和物流业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为全省快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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