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安全与人权保障形影不离

国际社会日益承认并高度评价越南在改善人民生活和保障人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为落实党有关人类发展目标的一贯主张,越共十三大决议强调了“人类安全”这一因素,其表达了保障国家安全的新观点和新思维。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为人民营造安全的环境和生活。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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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三大确定保护人类安全正是保障国家安全,将人类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一部分。人类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是一种有机的辩证统一关系。保护国家安全,也就是保护人类安全,保护人民安宁、幸福的生活。

越共十三大决议还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革新、建国卫国事业的主体;一切主张和政策都必须真正源于人民群众正当合法的要求、愿望、权利和利益等;以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生活为奋斗目标。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在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在线会议上强调:“人类安全是人民过着稳定、安全、不受虐待威胁的生活状态,保障人类安全就是保障和全面落实2013年《宪法》规定的人权、公民基本权利,确保所有人都能在有秩序、有纪律、安全和健康的社会环境中过上美满、自由、幸福的生活。

上述观点驳斥了将人类安全与国家安全分开,将人类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之上的一些主张,从而以人权和民主为借口来实施侵害国家安全、诽谤党和国家、侵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行为。

实际上,保障人类安全首先要保障国家的主权和安全,特别是神圣的主权,其包括人类安全和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境界。这是全党全军的责任,同时也激发了每个公民的自觉、自律和积极参与意识。按照党有关人类安全的新思维,将对人民群众产生许多积极影响,确保人民群众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过上幸福的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