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与西方的石油之战

七大工业国组织 (G7)和澳大利亚已宣布对俄罗斯石油设置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欧盟(EU)成员国也完成书面程序,批准对俄罗斯海运出口石油设置上述价格上限。参加“价格上限联盟”的各方既想加大对俄的制裁力度,又担心会对能源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俄罗斯乌拉尔山脉伊热夫斯克市石油开采活动。
俄罗斯乌拉尔山脉伊热夫斯克市石油开采活动。

在波兰宣布同意欧盟的类似计划后不久,G7和澳大利亚发表了联合声明,据此,保证俄罗斯石油的价格上限保持在较市场价低5%的水平。在华沙实施“开绿灯”举动后,捷克—欧盟轮值主席国已实施书面程序,让27个成员国正式通过该决定。

欧盟成员国12月2日达成一致,同意对俄罗斯海运出口的原油设置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该协议须经书面程序正式批准,相关细节定于4日公布。

据此,欧盟从12月5日起不再购买俄罗斯出口石油,并将于2023年2月5日起停止进口俄罗斯石油产品。今后对俄罗斯石油制品的价格上限使用石油价格的相同机制。

此外,从12月5日起,欧盟海运公司只能在以相等或低于上述上限价格出售的情况下运输俄罗斯石油。欧盟国家将在2023年1月中旬审查限价,之后每两个月审查一次。45天的过渡期将适用于在12月5日之前装船并在2023年1月19日之前卸货的石油。

参加“价格上限联盟”的国家将只被允许购买以相等或低于最高限价的价格出售的海运石油和石油制品。

西方国家掌握著名海运和保险公司,其为俄罗斯原油出口服务提供85%-90%的保险、再保险和其他服务。这就是采取这一措施的基础。

大多数大型运输和保险公司总部都位于G7各国,因此,实施价格上限被认为将让俄罗斯难以高于设置价格出口石油。上述决定是制裁措施之一,旨在仍让俄罗斯石油在国际市场上流通的同时消减俄罗斯石油收入。

作为世界第二大产油国,约占全球产量的10%,在石油输出国组织及其合作伙伴(OPEC+)中具有重要地位,俄罗斯的报复措施将对石油市场乃至全球能源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西方的决定,俄罗斯强调,西方对俄罗斯石油设置限价是一个危险的举动,将破坏能源市场的稳定,给所有国家带来严重后果。这些措施不仅是一种非市场机制,而且还是反市场的,会扰乱供应链,并可能将复杂化全球能源市场的局势。

俄罗斯认为,对该国石油出口设置上限价格是一种无效、非市场、干预市场,违背世界贸易组织(WTO)所有原则的措施。目前,俄罗斯政府正在考虑在受价格上限限制的情况下实施禁止石油贸易的机制。 俄罗斯宣布不再向支持设置上限价格的国家供应石油,并申明将继续寻找客户购买俄罗斯石油。

在能源危机尚未出现降温迹象的背景下,俄罗斯与西方的 “石油之战”进一步令市场紧张,并对能源安全产生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