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同意武文赏同志辞去职务

2024年3月20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河内召开会议,讨论并对党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和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武文赏同志辞去职务并退出工作议题提出意见。

2024年3月20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河内召开会议,讨论并对党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和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武文赏同志辞去职务并退出工作议题提出意见;考虑对第十三届越共中央委员、前永福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氏翠兰同志采取纪律处分。

近日,据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和职能机构的报告,武文赏同志违反了“党员严禁”规定、“干部党员模范责任规定”和根据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承担负责人责任,尤其是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的模范责任。武文赏同志违规行为和缺点引起了恶劣舆论,影响了党、国家和武文赏同志个人的声誉。武文赏同志深知自己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提出辞去职务、退出工作的申请。

根据党和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到武文赏同志的意愿,党中央同意武文赏同志辞去党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前永福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氏翠兰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衰退,在履行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严禁”规定和“干部党员模范责任规定”,消极,收受贿赂,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引起舆论不满,给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根据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贯彻落实党对党组织和党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规定,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对黄氏翠兰同志采取开除党籍处分。

党中央委员会责成中央政治局指示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相关程序。(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