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宁顺核电站多个子项目

宁顺省正集中推进宁顺核电站多个子项目的实施,确保两座核电站项目按进度推进,重点完成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该省还将实施一系列特殊机制和政策,以支持数千名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
宁顺二号核电站位于宁海县永海乡泰安村。(图片来源:越通社)
宁顺二号核电站位于宁海县永海乡泰安村。(图片来源:越通社)

宁顺省人民委员会负责开展两座核电站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等子项目。其中,宁顺一号核电站位于顺南县福营乡永长村,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超过485公顷,涉及617户共2910人,其中600户需搬迁安置。为妥善安排安置工作,宁顺省在福营乡慈善村规划建设占地64公顷、包含648个地块的安置区。

宁顺二号核电站位于宁海县永海乡泰安村,总建设用地面积超过643公顷,涉及844户共2319人,其中553户需搬迁安置。宁顺省政府已在永海乡规划了一个54公顷的安置区。

目前,顺南和宁海两县正在发布项目区域土地收回通知,并同步开展土地、资产、边界现状的勘测、测量、登记与统计工作。

宁顺省投资建设与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范明新表示,目前该委员会正与省建设厅协调,推进两个安置区规划调整方案的审批工作。未来两个安置区将按现代旅游型城市标准建设,既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也有利于发展贸易、服务和生产活动,为居民转产就业、实现可持续生计创造条件。

宁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国南表示,为加快核电站项目建设进度,省政府已建议中央将征地补偿与安置工作列为独立项目,并同步推进宁顺省2021—2030年阶段及远景展望至2040年的规划调整。该省还建议财政部在2025年安排专项中央资金,用于移民安置项目,目前该项目需资金总额为3.2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约8.9亿元)。

2025年2月19日,越南国会通过第189号决议(189/2025/QH15),明确宁顺核电项目适用若干特殊机制与政策。其中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1.5倍发放。

此外,宁顺省还提议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机制和政策,对被征收土地者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给予合理补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