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邓国庆表示,2012年《水资源法》经过10多年的实施,全社会对保护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意识和行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水资源得到有效和可持续的管理利用,为增加国家预算收入做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2012年《水资源法》的部分规定仍与其他法律发生了冲突和重叠,一些地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跨界水问题的合作和解决机制尚未同步实施等。
邓国庆部长表示,该法案将营造同步、统一和透明的法律框架,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适当、有效地分配水资源。与此同时,切实保障国家水源安全,恢复被污染的水源,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管理机构的责任以及加强水资源数字化管理。
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在作《水资源法》(修正案)草案审查报告时表示,该委员会对《水资源法》(修正案)制定的必要性表示赞成。该部法律将党和国家在这一领域的观点和创新方向制度化。
《水资源法》草案参考了国际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和经验;认真听取很多审查意见和建议。该法案也符合规定的要求。法案的规定确保合宪性、合法性,符合越南所签署的法律体系和国际条约,确保其可行性。
黎光辉主任表示,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对草案提出有关水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原则,防治和克服水灾后果的内容表示赞同,然而,草案需要更清楚地说明每项具体活动(从资源管理、水资源开发和使用管理、资源保护活动、减少水资源造成的损害活动等)和优化水源开发和利用的管理原则。
对于国家水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黎光辉主任认为,需要明确各部委、行业对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的管理职责;补充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有关部委之间的协调规定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