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买要求主管部门和投资方认真制定建设投资和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到位计划,确保投资资金到位率达95%以上。对于已获批的投资项目,投资方将完成施工承包商遴选工作,确保项目于2024年第一季度开工。
与此同时,有关单位、投资方和各郡县拆迁征地补偿委员会紧密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计划与投资局同有关单位审查2024年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到位计划,确保符合胡志明市设定的目标,并于2024年2月内完成,提高投资效果和资金到位率。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三个工作组消除公共投资的障碍;跟踪与督促投资方立即完善每个项目详细资金拨付到位计划,及时发现困难和障碍,建议主管部门处理,为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另外,对于重点项目乃至公共投资项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指导有关厅局、部门和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美术和技术,提升投资效果。
按计划,2024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公共投资资金为79.263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231亿元),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为3.686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11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