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正总理:开展严厉打击走私、商业欺诈的专项行动

5月14日上午,政府总理范明正在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要求成立特别工作组,开展打击、追查、遏制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来源不明产品、侵犯版权与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专项行动。
范明正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范明正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会议上,各中央部委、机构和国家389指委会成员对假冒商品生产和销售、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商品标签规定、销售过期商品、来源不明商品、走私商品、无发票收据商品的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评估。

据统计,全国各单位、地方共查处违法案件超34000起,其中涉及销售、运输违禁品和走私商品8200余起,商业和税务欺诈案件超过25100起,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00余起。共计为国家预算补缴税费约4.897万亿越盾,刑事立案近1400起,涉及对象2100余人。

然而,跨境走私、非法运输商品现象仍在复杂多变,假冒伪劣产品、来源不明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仍在公开进行,非法买卖发票、税务欺诈和利用进口政策便利条件走私等问题尚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与会部委领导建议应根据地区实际和任务要求,制定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计划和措施,重点打击走私黄金、外汇、假冒越南原产地商品的活动,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同时审查有关打击假冒商品、不合格商品的法律文件和规定,及时提出修订建议。

相关职能部门需加快数字化转型,应用信息技术以提升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的效率,加强信息共享与连接,推广热线举报制度,确保及时采集与处理来自人民群众的举报信息。

范明正总理在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尽管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但相关违法活动仍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涉及领域多、对象复杂,对社会秩序、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心理和国家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会议场景。

会议场景。

范明正总理指出,要坚决遏制,进而终止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走私、商业欺诈、来源不明商品等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与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为促进增长、宏观经济稳定、国家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安宁作出贡献。

范明正总理强调,打击走私、商业欺诈、来源不明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是整个政治体系的重要任务,需要全民参与,必须持续、经常、不间断地进行;始终将人民健康与合法权益置于首位,旨在提升国家竞争力与国际声誉,建设自主、独立、积极实质融入国际的经济体系。

范明正总理指出,提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走私、商业欺诈、来源不明商品工作的效率,必须与政治体系组织结构的优化同步推进,避免职能重叠和任务缺失,同时加强管理能力。范明正总理指示各部委、机关、地方和相关力量根据职能权限,主动开展机制审查与完善,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处理违规行为,同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及时表彰。

范明正总理要求立即成立由政府副总理兼国家389指委会主任裴青山担任组长的特别工作组,由公安部牵头,与各部委和地方协调,从2025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遏制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来源不明商品、侵犯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

范明正总理要求,必须明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与职权范围。各地方也应成立本地工作组,主动与中央工作组协同配合,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打击工作。

范明正总理指出,各部委需审查相关规定,完善法律体系,消除在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来源不明商品和侵犯版权方面的法律空白,尽快向国会提交审议,并通过下一次国会会议,这也是贯彻最近颁布的党中央第66号决议的重要举措。

范明正总理要求内务部、财政部、工贸部、各部下属专业检查机构、各地方政府、科技部、卫生部、农业与环境部、司法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及各新闻媒体单位等须依职责落实上述任务。(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