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被调查的冷轧不锈钢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印尼),HS编码为7219 31 00、7219 32 10、7219 32 90、7219 33 10、7219 33 90、7219 34 10 , 7219 34 90, 7219 35 10, 7219 35 90, 7219 9 0 20, 7219 90 80 , 7220 20 21, 7220 20 29, 7220 20 41, 7220 20 49, 7220 20 8 1, 7220 20 89,7220 90 20 和7220 90 80。原告为欧洲钢铁协会(EUROFER)。
公告称,立案依据是欧盟对原产于印尼商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后,贸易流向发生变化,引起商品从印尼转运至越南、中国台湾和土耳其,然后出口到欧盟(EU)。
此外,有证据表明,用不锈钢或热轧钢组装和精加工产品的活动将构成逃避被征税的行为,因为这些活动仅在欧洲委员会发起对印尼调查案件之后出现或增加。
此案将于公告生效之日起9个月内结案。有关各方必须在公告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到调查机构提交相关报告。
此外,有关各方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欧盟发布公告之日起3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答复和意见以及豁免的请求或其他必要信息。有关各方可以在37天内请求欧洲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为确保合法权益,越南工贸部贸易救济局建议生产和出口相关冷轧不锈钢产品的企业研究与掌握欧盟反逃税调查的规定和流程以及相关通知,确保遵守欧洲委员会有关时间、格式和内容的规定,满足欧洲委员会调查机构的要求,与越南工贸部贸易救济局紧密配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