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工资理事会提议自7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

越南国家工资理事会近日提议政府从7月1日起将企业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平均每月上调23.8万越盾(折合人民币70元)。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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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增幅是根据2023年劳动力市场和GDP增长情况设定的。虽然劳动力市场仍未见起色,但平均每月新成立和复工复产企业超过18300家,高于关闭企业数量。此外,本季度企业订单量往往高于上季度。

根据不同的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20万至28万越盾。若获得批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496万越盾/月,增加28万越盾;二类地区上调至441万越盾/月,增加25万越盾;三类地区上调至386万越盾/月,增加22万越盾;四类地区上调至345万越盾/月,增加20万越盾。

关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38万越盾/小时;二类地区上调至2.1万越盾/小时;三类地区上调至1.86万越盾/小时;四类地区上调至1.66万越盾/小时。

如果获得通过,这将是继 2022 年 7 月 1 日因新冠肺炎疫情( COVID-19 )影响而调整之后,四年来第二次在7月初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过去10年的惯例,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通常在1月1日生效。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国家工资理事会主席黎文青表示,6%的增幅是工人和雇主一起分担困难的合理增长水平。理事会提出的加薪日期为7月1日起,确保企业有时间做出准备。(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