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担任2014—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一职,越南为联合国在保障与促进人权活动所作出的贡献,武英光司长表示,越南第13届国会刚通过关于人权的法律。即将完成2014—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越南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作出应有贡献。越南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各项文章、特殊机制及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切实贡献。以前,以观察员资格参与联合国人权,一年越南在讨论过程中发表了40至50篇演讲,越南为改善弱势群体权利,经济、社会、文化及发展权,就业、扶贫济困权等问题作出贡献。上述活动充分体现了越南的积极且务实参与并获得国际的关注,并高度评价越南近期在保障人权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
另一方面,越南还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参加磋商,旨在维护越南关于人权问题的利益和观点,以及为符合发展中国家关于保障人权的各项进步内容作出贡献。从而,国际社会明确看出越南负责任、积极并具有建设性地参与国际共同关心的问题。其符合越共十一大决议、中央政治局关于融入国际社会进程的第22号决议及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捍卫祖国战略的第28号决议等精神。
在世界局势和人权理事会内部情况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越南已成功担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达成所提出的各项目标,值得一提的是,确保各项原则、观点及在各论坛上推动越南关于人权的利益,有助于提高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与地位。
越南的积极主动参与态度赢得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和高度评价,从而推进越南与各个伙伴国的双边合作关系。
对近期越南把有关人权的法律政策体系实现具体化作出评论时,武英光先生表示,越南已把人权列入宪法,并得到法律保障。越南国会于2013年11月28日通过2013年《宪法》,这部宪法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继续继承与发挥关于人权、公民权的各项体制,符合于越南所参加关于人权的国际条约内容和精神。从此可见,在越南立法史上,这是首次人权被承认为一项自然权利,同时获得国家的认可及确保有序开展。
有关近期越南在人权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武英光先生表示,越南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已取得许多成就,同时赢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其中最突出的是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同时享有更多权利。
近期,尽管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越南仍将社会保障工作视为首要优先之一。国家财政向社会保障工作,尤其是弱势群体等方面所提供的资金不断增多。
2014年11月,越南国会批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及《残疾人权利公约》。因此,越南已参加9项国际人权条约中的7项。
联合国承认越南已提前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8项目标中的6项。越南为《联合国2030年议程》制定与通过工作作出贡献,同时承诺认真且充分落实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