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递交国会审议决定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国家财政预算

据越通社报道,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3月15日上午,国会常委会审议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付款项)和国会常委会审议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付来源)等议题。

会议场景。(图片来源:维灵 摄)
会议场景。(图片来源:维灵 摄)

根据越南政府提交国会常委会的文件,总额为1.431387万亿越盾的外国无偿援助资金是2020年中央部门实际接受而未估算的款项。政府提议国会常委会将1.431387万亿越盾补充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增收款项。

越南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富强代表审查机构表示, 接收并使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是必要且合理的,不一定要等到做好预算才接受使用。因此,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务会建议将其补充国家财政预算,使其有足够法律依据根据《国家预算法》的第8条,进行处理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

政府认为,其是年内国家财政预算增收款项,所以国会常委会有权审议决定。但是,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的大部分意见认为《国家预算法》的第19条第4款所规定,国会有权决定国家年度财政预算,所以要求政府递交国会审议决定。

于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付来源),政府提议国会常委会准许将总额为4.217777万亿越盾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付)并将其具体配置各个增收款项。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提议根据《国家预算法》第8条规定,将总额为4.217777万亿越盾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从而有足够法律依据展开配置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

会议上,国会常委会委员一致同意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付);用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付来源),确保外国无偿援助资金有足够条件进行合理配置。但是,国会常委会委员指出,其就是国家财政预算补充款项,所以必须提交国会审议决定,只有国会才能有权限对国家财政预算补充款项作出决定。

国会常委会委员要求政府对外国无偿援助资金加强管理力度,避免发生损失现象,同时明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接收所得到配置的外国无偿援助资金款项的责任,避免发生浪费现象。与此同时,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对迟缓配置国会所提交的预算款项一事进行严格检讨并吸取经验教训。

这针对上述议题做出结论时,越南国会副主席阮德海指出, 关于用总额为1.431387万亿越盾的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2020年经常性支付来源),政府需要排查数据使其和国家审计机关提供的数据相同,完善相关档案并提交国会审议决定。

至于用总额为4.217777万亿越盾的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2021年经常性支付来源),政府也需要再一次排查综合数据,同国家审计机关统一提供数据,完善相关档案再一次递交国会常委会审议,必须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之前(预期2022年10月)递交国会常委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