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2023年8月15日起向所有国家和地区公民发放电子签证

越南政府刚发布了关于对各国家和地区公民发放电子签证;允许外国人通过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口岸的第127/NQ-CP号决议。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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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通社报道,按照该决议,政府决定向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发放电子签证。该决议还公布了允许外国人持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口岸名单。

航空口岸包括:内排机场口岸、新山一机场口岸、金兰机场口岸、岘港机场口岸、吉碑机场口岸、芹苴机场口岸、富国机场口岸、富排机场口岸、云屯机场口岸、寿春机场口岸、同海机场口岸、富吉机场口岸、连姜机场口岸。

陆地口岸包括:奠边省西庄国际口岸、广宁省芒街国际口岸、谅山省友宜国际口岸、老街省老街国际口岸、清化省那猫(Na Mèo)国际口岸、义安省南撼(Nậm Cắn)国际口岸、河静省吊桥(Cầu Treo)国际口岸、广平省查罗(Cha Lo)国际口岸、广治省拉莱(La Lay)国际口岸、广治省劳保(Lao Bảo)国际口岸、崑嵩省布依(Bờ Y)国际口岸、西宁省木排国际口岸、西宁省萨马特(Xa Mát) 国际口岸、安江省静边国际口岸、安江省永昌国际公路和河流口岸、坚江省河仙国际口岸。

海上口岸包括:广宁省鸿基港口岸、广宁省锦普港边境口岸、海防市海防港口岸、清化省宜山港口岸、河静省永昂港口岸、承天顺化省真云港口岸、岘港市岘港口岸、庆和省芽庄口岸、平定省归仁港口岸、广义省容橘港口岸、巴地头顿省头顿港口岸、胡志明市港口岸、坚江省阳东口岸。

该决议自2023年8月15日开始生效,取代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79/NQ-CP号决议和2022年4月27日生效的60/NQ-CP号决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