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总书记:人民公安力量在党建和整顿工作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阮富仲总书记高度赞赏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在党和人民面前领导指挥落实政治任务的敢想、敢做、敢担当的创新精神。
阮富仲总书记发表指导性讲话。
阮富仲总书记发表指导性讲话。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15日上午在出席2023年上半年中央公安党委会议上发表指导性讲话时强调,人民公安力量圆满完成了交办的政治任务,发挥了自身的作用和地位;公安工作成果很好地服务于捍卫祖国的主动战略任务,维护了政治和社会稳定,营造了和平稳定的环境,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致力于人民群众的平安和幸福生活,有助于提高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信誉。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中央公安党委委员武文赏;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中央公安党委委员范明正;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春胜等出席。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长苏林大将主持会议。

会议着重分析和厘清了在半个任期内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和中央公安第7次代表大会决议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局限性以及汲取的经验教训;预测形势,确定从现在到任期末的重点任务和2023年要完成的任务等。

阮富仲总书记高度赞赏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在党和人民面前领导指挥落实政治任务的敢想、敢做、敢担当的创新精神。表彰公安部首次派遣官兵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救援队赴土耳其参加国际救援工作,帮助土耳其人民克服灾害后果等。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在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榜样、率先垂范和担当重任作用;在反腐败、反消极斗争中,以“无禁区、无例外”的理念,坚决、果断地查办涉贪、经济犯罪,真正做到无孔不入,贯彻“办一个案,唤醒全区、整个领域,办一人救万千”的口号”,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此外,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也是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有效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部委之一,保障社会治安、人民群众安全、人类安全、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在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推进建设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化、满足新形势任务要求的人民公安力量”的第12-NQ/TW号决议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继续与国会党组、政府党组、各省市委密切配合将第12号决议,中央会议关于至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45年全国6个经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防安全的决议真正落到实处和走进生活。

阮富仲总书记建议,中央公安党委紧急着重领导和指导人民公安力量在下半个任期再接再厉,眼下要完成8项2023年内要做好的任务,为2023年完成整个工作计划创造的新动力,致力于建设一支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化的人民公安队伍。(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