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DA 官员日前与数字平台运营商的首席执行官召开工作座谈,介绍2022年12月23日在《皇家公报》上发布的现行《数字平台服务业务皇家法令》(DPS)下数字平台运营商的角色。
该机构根据上述法令起草了一项法律。该法适用于充当产品销售中介的平台,例如在泰国年交易额超过1亿泰铢(约合300万美元)的在线市场和社交商务平台。此外,未在泰国商务部企业发展局注册为法人实体和拥有超过100名泰国企业用户(或平均用户群占泰国人口的5%至10%)的平台也将受到监管。
现行《数字平台服务业务皇家法令》要求有意在泰国运营的平台在泰国开展业务之前向 ETDA 提供某些详细信息。已有超过2000个平台向 ETDA 提供了有关其业务运营的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