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党员违纪处分决定

7月1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提议。会议决定对两名严重违纪的中央委员给予纪律处分。

杜德维同志。(图片来源:越通社)
杜德维同志。(图片来源:越通社)

经查,杜德维同志(现任越共中央委员、越共政府委员会委员、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党委书记、部长)在担任安沛省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存在以下违纪行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重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党员行为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形象。

阮氏金进同志(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卫生部党组书记、原卫生部长)被查出存在政治思想蜕化、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等问题。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反腐败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卫生医疗系统的公信力。

根据《越南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违纪事实、性质和社会影响,政治局决定:给予杜德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建议中央委员会按程序对阮氏金进同志作出纪律处分。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同步实施行政处分,确保党纪与政纪处分有效衔接。(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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