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决定,普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集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团、总公司、企业、合作社、人民信用基金;非公立事业单位;协会、学会;个体工商户(非农、林、渔业);合作组;宗教和信仰机构;以及在越南的外国企业及非政府组织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此次普查将重点收集五大类信息,即上述单位的身份信息、行业和经济类型;生产经营条件信息,如劳动力、资产和资金来源;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包括产品、营业收入和成本;科技应用水平,尤其是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在单位活动中的应用情况;其他专项信息。
信息收集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3月31日):收集个体工商户(非农、林、渔业)、合作组以及宗教和信仰机构的相关信息;第二阶段(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收集企业、非国家事业单位、协会,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的分支机构、代表处的相关信息。
普查的初步结果预计将于2027年1月公布,正式结果将在2027年第三季度公布。
本次经济普查的一大亮点是充分利用现有行政数据库,并在信息收集、处理的全过程中全面应用信息技术。
为确保统一实施,政府总理将成立2026年国家经济普查指导委员会。财政部是牵头单位。(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