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已批准削减、简化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手续,涵盖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出入境管理以及交通秩序与安全保障3个领域。
对电子认证服务经营许可手续,审批时间由46天缩短至31天,变更许可办理时间由40天缩短至27天,补发许可由3天缩短至2天。
政府总理批准将驾驶证核发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4.5个工作日,驾驶证换证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补发驾驶证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
同时,取消一类、二类、三类驾驶考试中心补发许可证手续。在许可证纸质版损坏或遗失情况下,使用电子版,考试中心更名时在线调整。
根据行政手续简化方案,国内生产、组装和进口车辆的首次登记全程网上办理,登记证和号牌的换补通过部分或全程网上服务或直接办理,并将结果整合入个人的VNelD账户,登记费用减收30%,适用于全国各省市现行收费标准。同时,总理批准对临时车辆登记手续减收30%的登记费用,可通过全程或部分网上服务及直接办理。
在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方面,将试点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实施电子化车辆所有权转让,适用于婚姻数据完整的地方,以电子数据替代公证买卖合同,帮助节省时间和费用。同时,补充规定车辆登记结果整合入个人VNelD账户,登记费用继续按全国各省市现行标准减收3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