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0月1日起两部新法正式生效

自2025年10月1日起,《科技与创新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等两部法律将正式生效。

附图。
附图。

自2025年10月1日起,《科技与创新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等两部法律将正式生效。

从使用核心技术到掌握战略性技术

《科技与创新法》共7章73条,旨在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法律框架,使其在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推动人类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第6条第1款明确指出,科技与创新的发展战略方向包括: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推动经济增长、提升劳动生产率,实现可持续与包容性发展;优先采取有助于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绿色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解决方案。

国家鼓励通过受控试点机制、风险共担政策、风险投资及其他特殊金融机制开展科研、技术开发与创新中的风险性活动;激发并整合全社会的创新资源,确保资源发挥最大创造潜能与价值创造力;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技术价值链。

法律规定,每年5月18日为“越南科技与创新日”。

纳税人和应税所得规定的新变化

《企业所得税法》共4章20条,旨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税收制度改革的方针,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过去实践中出现的困难与障碍进行修改补充;确保企业所得税与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数字化等相关法律的一致性与协调性。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0%,除第2、3、4款规定以及第13条规定的优惠对象外。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亿越盾的企业,适用15%税率;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但不超过500亿越盾的企业,适用17%税率。

用于确定企业适用15%和17%税率的营业收入,以前一纳税期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准。

维护信用机构体系的安全稳定

2025年10月15日起,《信用机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正式生效。

该法的制定与颁布,坚持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确保合宪、合法,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符合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确保国际融合目标,符合发展趋势。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该法调整了国家银行特别贷款决策权限:特别贷款利率为年利率0%,无抵押物,以确保充分下放权限给国家银行,及时支持信用机构的流动性;同时规定了抵押资产的收回权、抵押资产的查封及作为刑事案件证物的抵押资产返还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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