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治省边防部队指挥官26日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对4名渔船船长处以总计近8.77亿越盾的处罚金,并没收4594升柴油。
上述渔船船长的违法行为包括:关闭船载监控设备,船长和轮机长未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拒绝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运输柴油等物资而未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对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广治省边防部队在海上边界管理和主权安全保护中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渔民守法意识,构建安全、可持续、合法合规的渔业生产环境。
广治省边防部队要求每一名渔民都要增强守法意识,严格遵守渔业捕捞规定,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维护负责任国家形象,共同建设现代化、融入国际的越南渔业。(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