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隶属越南政府行政手续改革咨询委员会的私营经济发展研究委员会(简称“第四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公私共同建国模式”推动金融科技与数字资产发展。
据越通社报道,该议题由第四委员会下属的越南私营经济全景模式(ViPEL)第一委员会提出,旨在联结企业家与企业,推动新兴科技领域的发展,尤其是金融科技与数字资产。
上述模式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新的公私合作机制,以解决国家层面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和政府的重要决议,同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项目,而不仅仅停留在政策建议层面。
第四委员会副主任Don Lam认为,金融科技不仅是某一方的关注点,而是推动私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借助科技应用,企业可以大幅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并与国际市场深度接轨,这将成为推动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实现强劲突破的关键。
他说:“在越南金融投资领域深耕20多年,特别是在吸引外资方面,我坚信,现在正是我们集中发挥内在力量的时候。内在力量的核心就是全面数字化,尤其是在金融领域——这里科技发挥着推动创新和可持续增长的关键作用。”
Sovico集团董事长阮氏芳草也分享了一个案例:她与FPT集团合作,在2020年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HOSE)系统瘫痪时,用100天完成了“解救”行动。尽管面临前所未有的障碍和困难,但该项目依靠私营部门的资金与技术力量成功完成。这不仅彰显了私营企业的实践力、创造力和执行力,也证明越南企业完全不输于世界,甚至能在某些领域走在前列。
阮氏芳草女士强调,越共中央政治局第68号决议明确将私营经济确立为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开启了一个充满机遇的新阶段。当体制更加开放、私营部门的声音得到更多倾听时,正是企业社区主动、敢为、加速实施此前因政策障碍而搁置项目的好时机。
在创新创业方面,胡志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主席张黎黄菲建议,应建立公私对接基金以投资新兴科技领域,帮助降低风险并激励私营企业参与。例如,如果私营企业在该领域投入30%或50%的资金,国家可以按照50-50、55-45或70-30等比例进行配对出资。
她指出:“比例可以灵活,但关键是国家必须参与,共同激励私营企业投资新兴高风险科技领域。投资不应只是支持,而是要起到引导作用。”
此外,张黎黄菲女士还建议,如果初创企业能够与有实力的国内或国际大型集团合作并获得支持,应享有在基金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
目前,许多大型科技集团正在投资越南,他们持续考察涉及深度科技、半导体、人工智能的初创企业。一些创业公司通过严格筛选,已成为国内外大型集团的正式合作伙伴。然而问题在于,这些初创企业在成为战略伙伴后,能否从国家获得进一步支持?是否有足够的动力长期并肩作战?
因此,她提议,对于获得大集团投资或陪伴的创业项目,应考虑给予优惠政策,尤其是在获取公私合作基金的融资方面。这不仅为初创企业提供间接但切实的支持,也有助于大型集团拓展业务领域,并通过“共创模式”(co-innovation)引领创新生态系统,使初创企业与集团共同成长、共享价值,创造新的国家经济机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