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平省完成渔船登记工作加强管理打击IUU捕捞

为加快渔船登记进度并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宁平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各乡/坊的渔船继续按照政府总理在198/CĐ-TTg号通知以及宁平省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3日签发的第312/UBND-VP3号文件中的指示,实施相关工作。

附图:宁平省完成渔船登记工作加强管理打击IUU捕捞。(图片来源: 越通社)
附图:宁平省完成渔船登记工作加强管理打击IUU捕捞。(图片来源: 越通社)

为加快渔船登记进度并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宁平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各乡/坊的渔船继续按照政府总理在198/CĐ-TTg号通知以及宁平省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3日签发的第312/UBND-VP3号文件中的指示,实施相关工作。

宁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英勇表示,根据宁平省的职能和任务,省政府指示各相关部门和乡坊快速进行渔船登记审查工作,对尚未登记的渔船及未获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船进行核查。

有意登记渔船并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船主,需按照《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指导并协助进行登记和签发许可证,同时确保渔船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国家渔业数据库(VNFishbase)及国家人口信息数据库(VneID)。

对于不符合登记和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条件的渔船,地方政府将不再将其列入每周定期报告中,报告给国家打击IUU捕捞指导委员会(通过渔业局及渔检人员);并列出不符合条件的渔船名单,实施严格监管渔船位置,不把渔具放在船上并停止捕鱼作业;强制将渔船送回岸上,并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以便群众监督执行。

执法部门和地方政府将组织指导船主、船长和船员进行电子身份验证(VNeID)注册,确保居民信息与渔船数据同步;加强通过媒体宣传,确保未注册的组织和个人能够了解并实施渔船登记及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相关规定,确保符合《渔业法》2017年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根据宁平省农业与环境厅的报告,截至10月12日,宁平省已为1361艘大于或等于6米的渔船完成了登记,并将所有1361艘渔船的信息更新到国家渔业数据库,完成率为100%;登记的渔船已按规定写上注册号,并进行标记。宁平省目前有20艘渔船存在高风险违反IUU捕捞行为;这些渔船目前均已停航,由当地政府进行严格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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