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2026—2035年国家医疗卫生、人口与发展目标计划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政府将提请国会决定2031—2035年阶段的具体实施资金规模。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全民在基层层面获得初级卫生保健管理和服务,实现疾病的早期预防与远程预防,限制疾病发生;提高出生率,努力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提升人口质量;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为提升人民身心健康、体质、寿命和生活质量作出贡献,建设健康的越南。
具体目标包括:到2030年,达到乡级医疗卫生国家标准的乡、坊、特区占比达到90%,到2035年提高至95%;到2030年,实现100%的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接受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同时,到2030年,各省市疾病控制中心100%具备按照卫生部规定,对危险传染病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清洁饮用水和学校卫生条件进行检测的能力;到2030年,100%的乡、坊和特别行政区卫生站能够按照卫生部指导,对部分非传染性疾病开展预防、管理和治疗,并将该比例维持至2035年。
在儿童健康方面,到2030年,将5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率降至15%以下,到2035年进一步降至13%以下。
该决议还明确了计划实施的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具体而言,国会决定中央预算支出的分配原则;政府总理依据计划总资金规模、具体投资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内容,向各部委、中央机构和地方下达年度预算估算和资金计划。
各部委、中央机构、各级人民委员会以及各级国家预算使用单位,有权在不突破总投资额度、不改变已获有权机关批准的投资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结构的前提下,对已完成支付任务的内容和活动经费进行调整(包括当年下达的预算支出项目以及依法从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项目),用于实施本计划内的其他内容和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