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3月1日起,车辆检验机构将按照新的流程和检测方法对汽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以确保结果准确并助力实现环保目标。
这是越南政府总理2025年11月签发关于规定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技术法规的适用路线图的第43/2025/QĐ-TTg号决定的内容。
据此,所有在用车辆须依据出厂年份适用对应排放限值:
1999年以前生产的车辆适用第1级标准;1999年至2016年生产的适用第2级;2017年至2021年生产的适用第3级;2022年及以后生产的适用第4级。该分级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对于河内市和胡志明市,自2027年1月1日起,对2017年至2021年制造的汽车,将适用第四级标准;自2028年1月1日起,对2022年起制造的汽车,将适用第5级标准。
此外,自2029年1月1日起,在河内和胡志明市通行的车辆必须满足第二级标准或以上的排放规定。
自2032年1月1日起,对2022年起制造的汽车适用第5级标准。
越南车辆检验局要求全国各检测中心严格执行上述规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反映车辆实际排放水平。技术专家建议车主提前开展针对性维护,并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与润滑油。存在机械故障的车辆,须完成修复后再送检等。(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