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汽油、柴油减税措施实施至2026年4月15日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于2026年3月26日签署了第482/QĐ-TTg号决定,规定在必要情况下,基于国家利益,对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实施环保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减免。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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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汽油(乙醇汽油除外)、柴油和航空燃料的环保税税率为0越盾/升。

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属于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范畴。

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为0%。

该决定于2026年3月26日24时起生效,至2026年4月15日结束。

此举是稳定汽油市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紧迫而有效的措施。当前,霍尔木兹海峡的冲突紧张局势正造成“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能源供应瓶颈”,推动原油价格突破100美元/桶,导致全球及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

预计,按照上述环保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的税率及实施期限,国家财政预算月均收入将减少约7.2万亿越盾。然而,这部分资金将为民众纾解困难、为企业促进生产经营提供重要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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