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俊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4月2日,得乐省人民法院判处黄玉俊犯“制作、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罪”,有期徒刑8年6个月。

黄玉俊因“制作、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黄玉俊因“制作、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4月2日,得乐省人民法院依照《刑事法》第117条,以 “制作、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罪” 开庭审理被告人黄玉俊(63岁,居住在得乐省班湖坊)。

据起诉书显示,1992年,黄玉俊曾被原广南省人民法院(现为岘港市人民法院)以“宣传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2年10月17日,黄玉俊服刑期满后,继续在当地接受管制。

出狱后,黄玉俊继续与境外一些反对组织和人员勾连,利用所谓“民主、人权”等问题进行反对党和国家的活动。调查认定,黄玉俊撰写多篇文章发送给境外反动组织,歪曲、诋毁、否认越南共产党领导作用,对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而言,自2025年5月至9月,黄玉俊管理并使用名为“Huỳnh Ngọc Tuấn”的Facebook账号,多次进行直播并发布多篇含有反对党和国家内容的文章,吸引大量互动和评论。

得乐省公安机关已开展调查,提取该账号发布的11段直播视频和21篇文章,认定其内容歪曲、诋毁人民政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对当地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案件卷宗中的证据材料及被告在庭审中的供述,审判委员会依法判处黄玉俊犯“制作、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罪”,有期徒刑8年6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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