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总体审查工作已取得多项成果,如较为充分地出台了指导、调度和实施的各项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集训会议,确保认识与做法统一。其中,司法部已完成在国家法律门户网站上开设“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总体审查”专栏。外交部已公开了越南作为成员国的国际条约清单。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第09号结论以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完善根本性、同步性法律体系结构的指示而进行的首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总体审查。国会主席指出,如果工作不认真,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错失当前被视为发展“瓶颈中的瓶颈”的制度改革机遇。
国会主席陈青敏强调:“此次总体审查不是一项普通的行政任务,而是一场‘制度总盘点’,是国家发展新时期的战略性准备”。
本着这一精神,国会主席陈青敏明确了未来部署任务中若干贯穿性的指导观点。据此,审查必须与发展要求相结合,同时必须回答以下问题:哪些规定正在阻碍发展?哪些规定存在重叠、矛盾、不再适用?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就能明确当前的具体堵点,避免泛泛而谈。同时,要确保“准确、切中要害、实质有效”,绝对避免“材料漂亮、成果空泛”的情况。此外,要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倾听实践声音,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来自直接受影响对象的意见。
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组织开展审查工作必须有重点、有重心,集中关注对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领域,包括分级分权;科技、创新;私营经济发展;融入国际等。各机关、组织、地方要紧密遵循指导委员会及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的各项内容、要求和指引,及时反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司法部作为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必须设立热线,及时接收、答复和指导各机关、地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国会主席注意要广泛征求人民、企业、受影响对象以及执法干部、公职人员关于法律规定所存在困难、障碍的意见,确保总体审查结果“准确、切中要害、实质有效”。审查过程必须确保客观、科学、虚心;不回避问题,敢于提出修改不再适用的规定,即使这些规定属于本机关的权限或管理利益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