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能源协会(VEA)副主席阮英俊博士认为,越南正步入能源转型的关键阶段。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Net Zero)的承诺已成为国际贸易的现实要求,特别是在对绿色生产标准要求极其严苛的欧盟和美国等市场。然而,工业园区的绿色化进程尚未被视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来对待。阮英俊博士强调:“这不仅是太阳能的问题,更是工业政策、能源与基础设施之间的同步协调。”
在此背景下,基于第80/2024号和第57/2025号议定书的DPPA机制被视为重要进展,但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瓶颈。在安美达(Amata)、龙德(Long Đức)等工业园区以及DEEP C模式中,尽管企业对绿电需求巨大并主动投资可再生能源,但“表后” (behind-the-meter)模式的法律框架仍存在一定限制,尚未允许同一工业园区内企业之间直接共享电力。
海防DEEP C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部门负责人阮如清舒女士表示,单位开发了集风能、屋顶太阳能和储能系统(BESS)于一体的内部微电网(microgrid)。整个系统通过能源管理平台(EMS)运行,有助于控制电流,确保不向国家电网反向供电。该模式创造了一个‘能源缓冲区’,助力企业在面对电价波动和供电中断风险时更具主动性。
然而,目前的矛盾在于基础设施已就绪,但利用机制却未跟上。现行规定要求企业的月均耗电量须达到20万千瓦时(kWh)以上,才能被认定为大客户并获得参与DPPA机制的资格。这导致DEEP C工业园区内仅有约16%的企业能够通过DPPA获取可再生能源,其余大部分处于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仍被排除在该机制之外。
阮如清舒女士建议应尽快调整政策,使其更加灵活:降低或免除拥有独立电网系统的工业园区企业的耗电门槛,或允许其在参与直接购电机制(DPPA)时按整个园区的规模累计计算。同时,‘表后’(behind-the-meter)机制应更加开放,允许园区内企业自主生产并共享屋顶太阳能,而不受单家工厂用电规模的限制。越南能源协会(VEA)代表也建议,应尽快完善通过专用线路实现的园区内DPPA机制,允许形成由工业园区投资方担任协调角色的微电网(microgrid)模式。此外,建议应用区块链(Blockchain)和智能合约技术对计量数据进行加密,支持能源证书(RECs)的核对与结算,从而提高市场透明度。
在基础设施方面,储能系统(BESS)被视为稳定可再生能源的关键拼图,但正面临投资成本高昂和缺乏绿色金融机制的挑战。此外,关于废旧电池处理的技术标准也尚未完善。
另一个核心问题是电价机制。阮英俊博士指出,现行的电力系统服务费计算方式导致投资效率存在巨大差异。若采用单一电价机制,成本可能高达820越盾/千瓦时;而正在研究的两部制电价(将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开计算)可能使价格降至500越盾/千瓦时。
然而,Amperes(Alluvium集团)高级可再生能源专家陈黄玉博士提醒,两部制电价可能会降低“自发自用”模式的财务收益,因为企业仍须向国家电网支付容量电费。若无法降低峰值负荷,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效率将显著下降。
从市场角度看,智能能源应用研究院(iSEAR)院长潘功进先生认为,目前通过电网实现的DPPA最大限制在于尚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的选择权。要求按现货市场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报价的规定,使DPPA失去了“价格保险”的功能,与购买传统电力几乎无异。实际上,可再生能源电价因主要取决于初始投资成本而相对稳定,完全可以设计长期稳定的合同,而非与波动较大的市场价格挂钩。此外,电网服务费用尚未得到明确规定,也给构建透明的购售电方案带来了困难。
专家们强调,为确保DPPA有效运行,需同时处理三大支柱:发展储能系统、扩大供电商选择权以及构建独立的电网服务价格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