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原部长阮氏金进被判处6年监禁

经过一周庭审和合议,河内市人民法院于5月27日下午对发生在越南卫生部及相关单位案件中的10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罪名包括“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受贿”以及“诈骗侵占财产”。

各被告人听取法庭宣判。(图片来源:越通社)
各被告人听取法庭宣判。(图片来源:越通社)

经过一周庭审和合议,河内市人民法院于5月27日下午对发生在越南卫生部及相关单位案件中的10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罪名包括“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受贿”以及“诈骗侵占财产”。

根据审判委员会裁决,越南卫生部原部长阮氏金进因“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被判处6年监禁。

两名被告被判处最高刑罚。其中,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阮战胜因“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被判13年监禁,因“受贿”罪被判20年监禁,数罪并罚30年监禁;医疗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阮友俊因相同罪名被合并判处25年监禁。

此外,南红河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黎清添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判处10年监禁。多名原卫生部和建设部干部被判处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据一审判决书,在白梅医院二号院区和越德医院二号院区项目实施过程中,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多名人员在项目编制、审批和实施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两个项目自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长期停滞。

审判委员会认定,上述违法行为给国家财政造成特别巨大的损失和浪费,总金额超过8030亿越盾。

据指控,原卫生部长阮氏金进及其同案人员作出多项违规决定,包括无必要聘请外国咨询机构、在项目停工期间继续拨款,以及违规为企业提供支持等。法院认为,尽管阮氏金进并未直接造成浪费后果,但其在招标方案、项目和设计方案审批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为下属后续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了条件。

对于阮战胜,审判委员会认定其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在担任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其在项目指导、参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导致两项工程长期停滞并造成巨大浪费。此外,其还被认定通过约定收取税前结算金额5%的方式,从承包商处收受贿赂超过510亿越盾。

阮战胜退休后,阮友俊继续负责项目管理委员会,并在本案中被认定收受贿赂超过77亿越盾。在诈骗行为方面,黎清添被认定以“能够干预中央检查委员会对两个项目的检查工作”为名,骗取200万美元。

审判委员会指出,各被告行为性质特别严重,给国家财政造成重大损失,损害了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必须依法严惩,以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彰显打击腐败、经济犯罪和浪费行为的坚定决心。(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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