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划定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工程保护区须兼顾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框架下,10月26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工程保护法(草案)》。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与会代表对法案中各项内容表示基本赞同,认为法案已及时解决了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工程目录确定工作中存在的局限、困难和不足,紧跟科技快速发展步伐,满足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权安全的要求与任务等。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法案提出意见时强调,保护工作不仅要针对工程本身,还应涵盖有关工程的关键活动,尤其是电力、交通和数据等对多个行业、地方以及人民生活产生影响的关键系统。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指出,要明确将相关工程纳入保护目录的标准,根据工程的关键程度、运行中断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类,就更新保护目录的责任做出详细规定,避免资源分散和遗漏安全风险。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应补充工程、数据和控制系统一体化保护,加强网络攻击防范工作等要求。

法案同时也须为及时应对突发紧急情况提供法律依据,但必须严格规定保护措施的适用条件、权限、范围和期限,确保依法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还指出,划定工程保护走廊必须兼顾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明确补偿、扶持和安置机制,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工程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河内市国会代表杜德红河强调,划定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工程保护走廊是未雨绸缪、主动防范各类侵害风险的必要措施。同时指出,该法案在限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权限方面存在不足,并可能产生“要政策”现象,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庆和省国会代表范明俊建议,补充国防部指挥其职权范围内的相关力量协同保护位于边境地区、海岛和大陆架的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工程,并配合开展空域管控,处置侵犯工程上空空域的无人机这一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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