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副总理高度评价胡志明市党部和政府10年来实施《反腐败法》过程中所开展的各项具体行动。贯彻落实越共中央的主张和指导意见,胡志明市一向把反腐败确定为祖国建设与保护事业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急迫和长期任务。阮春福副总理强调,反腐败是需要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的长期过程。
阮春福副总理要求,胡志明市党部和政府今后应努力克服不足之处,着力落实反腐败工作的各项核心任务,即有效落实监察计划,提高行政改革,国有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资本管理等领域的纪检监察质量;继续开拓创新,提高职能机构之间在打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质量。此外,该市要进一步做好干部培养选拔和岗位轮换工作等。
自从展开执行《反腐败法》以来,胡志明市受理调查腐败案件共152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