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发集团股份公司前董事长张美兰被判死刑

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经1个月开庭对在万盛发、西贡股份商业银行(SCB)和有关单位发生的案件进行审理并评议后已做出判决。万盛发集团股份公司前董事长张美兰被判死刑。

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经1个月开庭对在万盛发、西贡股份商业银行(SCB)和有关单位发生的案件进行审理并评议后已做出判决。万盛发集团股份公司前董事长张美兰被判死刑。

具体,张美兰因犯下“贪污财产罪”背叛死刑;因犯下“行贿罪”背叛20年监禁;因犯下“违背银行活动和有关银行活动的其他活动的规定罪”背叛20年监禁。总刑罚为死刑。张美兰是86名被告人中唯一不承认犯罪的被告人。

其他85明被告人被判缓刑3年至终身监禁。

丁文成(SCB银行董事长,逃犯)、武晋黄文(前SCB银行行长)、裴英勇(SCB银行前董事长)因犯下“贪污”、“违背银行活动、有关银行活动其他活动的规定”罪被判终身监禁。谢昭忠(越永富财政股份公司前总经理,原SCB银行董事会成员)因犯下“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因犯下“违背信贷组织运作的贷款规定”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总刑罚尤其图形20年。

剩下的逃犯:占明勇、陈释存、阮琳映宇、阮氏秋霜等因犯下“违背银行活动和有关银行活动的其他活动的规定”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7年、16年、13年和17年。

张惠云(万盛发集团股份公司前总经理、Windsor房地产管理集团公司前总经理因犯下“贪污” 罪被判尤其徒刑17年。周立基(Times Square投资股份公司前董事长,张美兰的丈夫,因犯下“违背银行活动和有关银行活动的其他活动的规定”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

SCB银行前领导、人员的被告组被判缓刑3年至有期徒刑14年。

国家银行前干部的被告组, 杜氏闲 (国家银行银行监察机关二号银行监察局局长)因犯下受贿罪被判终身监禁。阮文兴(国家银行银行监察机构代副监察长)因犯下“滥用职权罪”被判尤其徒刑11年。其他被告人被判缓刑3年至7年监禁。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被告人张美兰建立了由1000家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组成的万盛发生态体系,然后交给亲属和家人管理。被告人张美兰虽然没有在SCB银行担任职务,但成为该银行的主要股东,持有85%至91.5%的股份。被告人张美兰及其同案犯伪造虚假贷款档案,从SCB银行提取资金满足个人需要。

自2018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7日,被告人张美兰共伪造了916份贷款资料,累计骗取SCB银行的304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932亿元)。该银行至今未能支付该笔款项,而且已产生超过129.4万亿越盾的利息。

此外,被告人张美兰因向国家银行督察组行贿,以求包庇其及SCB银行的违法行为而犯下“行贿罪”。此外,张美兰也是涉及被告人阮高志“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案件中的受害人。(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