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与会代表作了近10份报告,并一致认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是寻求和平解决东海问题进程中的重要战略文件。
此外,多名与会代表特别强调了《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有效性以及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的必要性。
东方学研究所东南亚、澳大利亚和大洋洲中心主任德米特里·莫西亚科夫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研讨会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批准40周年之际举行的。
德米特里·莫西亚科夫主任充分肯定越南具有建设性的举措。越南多次重申,只有在国际法和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文件的基础上才能解决最复杂的领土争端。
俄罗斯科学院北美研究中心世界海洋政策研究组组长帕维尔·古德夫专家强调,从法律角度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其是寻找东海问题解决方案的基础。但实际上,要彻底解决东海争端问题,还需要有关各方的意愿和决心,努力谈判并达成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