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要求持续加强遏制、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

5月24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签署颁布关于继续加强遏制和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第72/CĐ-TTg号通知。
政府总理要求持续加强遏制、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图片来源:越通社)
政府总理要求持续加强遏制、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图片来源:越通社)

通知指出,过去一段时间,各部委、行业、地方和职能力量在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指示、通知及指导意见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初步查处了多个涉假乳制品、药品、食品等违法案件。然而,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政府总理对公安部、工贸部相关职能单位以及河内、岘港、清化、富寿等省市在及时查处涉及假冒功能性食品、医疗设备、知名品牌仿冒品及禁售品生产和销售案件中的积极表现予以表扬。

为了进一步推动打击和遏制上述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总理建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各成员组织继续与各部委、行业及各级政府密切协调,动员企业和民众积极参与反走私、反商业欺诈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从源头、基层展开预防和打击。

政府总理要求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应继续领导和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整个政治体系积极参与打击上述违法行为。

各部部长、政府直属机关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继续发起和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挥,深入推进整治行动,以更大决心、更高力度和更实举措开展打击;对违法主体要及时发现、依法严惩;同时,对于道德败坏、腐败、包庇、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干部、公务员和军官,也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政府总理还要求各新闻媒体加强对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危害的宣传报道,及时表扬先进典型、创新做法,同时对消极行为和不负责任造成后果的行为予以公开批评和谴责。(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