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要求推动榴莲产业可持续生产与出口

5月23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签署关于颁布政府总理关于推动榴莲产业可持续生产与出口若干任务的第71/CĐ-TTg号通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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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近期,越南榴莲出口有时面临诸多困难,影响出口规模、附加值、种植户与出口企业的利润。其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国家对越南出口的榴莲实施了额外监管措施。此外,气候变化日益复杂,一些地方盲目扩种、快速增加榴莲种植面积,也潜藏着对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诸多风险。

为主动应对上述困难,提升竞争力,确保榴莲的稳定与可持续生产与出口,政府总理要求农业与环境部部长集中指导按照2025-2030年水果主力发展方案开展榴莲种植,确保供需平衡,满足国内消费与出口市场的标准要求,并积极开展对外谈判,推动更多市场向越南榴莲开放。

同时,要求审查、修订和完善关于种植区代码管理与使用的规定;加快新技术的研究、转让与应用,以及数字化转型在榴莲生产、加工、销售、质量管理和溯源中的应用。

农业与环境部应与中国海关总署(GACC)进行磋商,就种植区、包装机构代码及检测实验室认可等方面达成一致;统一越南榴莲对华出口的清关流程,确保通关顺畅便利。

榴莲产业结构需朝着提升质量、效率、附加值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调整;提高冷冻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的出口比例,减少鲜果出口占比,从而避免在采摘高峰期价格暴跌的问题。

政府总理还责成工贸部部长牵头,同农业与环境部联合推动建设“越南榴莲”国家品牌;发展产品识别系统,通过现代零售渠道、电子商务平台与国际分销系统拓宽榴莲销售网络。

推动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稳定的榴莲分销体系,主动组织贸易促进活动,直接连接越南榴莲出口企业与外国进口商,保持市场份额并打造可持续竞争优势。

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协会、企业加强合作、积极开展贸易促进和榴莲出口活动。

政府总理还要求财政部部长指示海关局优先为榴莲出口货物尽快办理通关手续。

同时,财政部还需牵头并与相关机构研究提出支持出口榴莲加工、保鲜企业的金融、信贷优惠政策及税收缓缴机制;支持相关保鲜与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