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计划办公厅主任陶玉战表示,知识产权是推动科技成果商业化的核心问题。第193号决议明确区分适用对象,包括非公立机构(私营企业、独立研究机构); 公立机构(政府机关、公立大学、科研院所)。
此外,决议还制定了实施计划的路线图,以确保政策转换的平稳过渡,避免影响科研与企业合作。越南科技部将发布实施细则,解决知识产权、专利估值及科研成果转化的相关障碍。
越南知识产权局局长刘黄龙表示,2025年知识产权局将全面数字化,优化专利管理系统,加快专利审批进度,目标处理20万至21万件申请,减少积压案件。
尽管专利授权数量不断增加,但实际应用率仅10-15%。OIC New公司董事长、发明家刘海明指出,知识产权估值体系尚未完善,越南缺乏权威估值机构,同时相关法律框架仍需进一步明确,使得专利技术难以吸引投资、进入市场。
然而,随着第57号决议和第193号决议的实施,加上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科研成果商业化的进程有望大幅加快,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并助力越南加速数字化转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