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为期3天的2个阶段(12月13日至14日和12月18日)的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2月18日下午落下帷幕,完成了所有议程。
会议场景。
会议场景。

为期3天的2个阶段(12月13日至14日和12月18日)的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2月18日下午落下帷幕,完成了所有议程。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致闭幕词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对20个具体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并作出决定。

对于第一组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对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决议提出意见,批准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民族委员会、国会下设委员会、国会秘书长、国会议员小组、国会办公厅和国会常务委员会下设机构等的2024年对外工作计划。在国会副主席作出结论之后,有关部门抓紧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对外工作计划。

对于第二组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对《诉讼费用收费办法》提出意见,并在下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按照《规范性文件法》规定,国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将四部法律草案,即《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法》(修正案);《增值税法》(修正案);《化学品法》(修正案);《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法》(修正案)等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的问题。

对于第三组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2023年汽油、柴油和润滑油环保税的决议。按照决议,2024年上述几种成品油的环保税维持2023年的水平。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了有关财政预算问题的其他9项内容。

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关于设立北江省越安市(县级)和越安市部分坊;关于将绍富乡并入绍化镇和设立绍化县厚贤镇等的决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驻外大使任免问题作出决定。

民族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会议问责问题的决议,作为统一指导和完善的依据,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性、有效性和效率;对2023年10月和2023年11月民愿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第五个问题,国会常委会对第六次会议进行总结,并对即将召开的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出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