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第6号通知没有“禁止贷款实施房地产项目”的规定

越南国家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范志光先生表示,越南国家银行行长关于信贷机构和外资银行分行向客户提供贷款活动规定的第6号通知(06/2023/TT-NHNN)没有禁止信贷机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贷款的任何规定。
越南国家银行第6号通知没有“禁止贷款实施房地产项目”的规定。
越南国家银行第6号通知没有“禁止贷款实施房地产项目”的规定。

范志光先生表示,国家银行和银行体系始终为支持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因此,房地产行业的未偿还贷款规模多年来一直增长,已达到270万亿越盾(约合8402.6亿人民币)以上,占越南经济体未偿还贷款总额的21.63%。

第6号通知并未禁止为实施房地产项目提供贷款,国家银行仅规定信贷机构不许借钱给客户用于支付出资合同、投资合作合同、商务合作合同项下的出资,实施根据包括《房地产经营法》在内的法律规定不具备开业条件的投资项目。

另一方面,越南总理范明正刚签发一份紧急通知,指派政府副总理黎明概立即与国家银行和相关机构主持会议,研究修改第6号通知,旨在提高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能力。该通知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在8月20日之前向政府总理汇报相关情况。(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