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局表示,目前越南有通过正贸渠道出口中国的11种水果。
然而,双方只签署关于山竹、百香果和榴莲等3种水果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至今,香蕉、芒果、荔枝、龙眼、西瓜、火龙果、菠萝蜜和红毛丹等8种水果尚未完成议定书的签署。
植物保护局代表表示,该议定书的签署将促使两国之间贸易活动更加专业化,有助于稳定产出,避免收货方恶意压价的现象。与此同时,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可能会出现收货方拒收货物的情况。
关于签署进度,植物保护局称,该单位已完成对议定书草案的协会、企业和地方的咨询工作。特别是接下来该局将优先与中国海关总署关于芒果、西瓜和火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植物保护局还透露,即日起至年底,该单位将与中国海关总署努力完成关于签署上述水果议定书的谈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