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打造3-4个国际级海洋经济中心

巴地头顿-胡志明市东南地区或海防-广宁地区是两个拟打造成为达到东南亚顶级标准的越南强大海洋经济中心的地方。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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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越南计划投资部刚向政府总理提交关于批准海洋经济产业集群发展与至2030年建设强大海洋经济中心相结合提案呈文中的亮点。

该提案的具体目标在于在具有优势的沿海地区建设海洋经济产业集群,力争至2030年形成7个海洋经济产业集群,与此同时,建设越南强大海洋经济中心,其中,发展3-4个东南亚顶级海洋经济中心。

发展海洋经济产业集群和国家强大海洋经济中心的重点地区力争经济增长率是全国平均增长率的1.2倍以上。

确定重点发展地区的条件是拥有大型海港,是该地区和国家的国际贸易的枢纽;有沿海城市或者沿海城市集中区;现有或正在大力发展的沿海经济区和工业园区;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为海洋经济产业开发与发展提供服务,例如油气开采业、渔业、旅游、海洋服务等;具备科技发展条件;交通运输便捷,拥有国际航空港。

提案起草机关建议越南建设与发展7个海洋经济产业集群和国际级强大海洋经济中心的重点发展地区。

第一个集群是广宁-海防-太平-南定-宁平,优先开发国际海港、远洋运输、海事服务、集装箱船建造、专业船舶、汽车工业的机械工程、旅游、度假和娱乐等领域。

第二个集群是北中部地区,优先开发进出口海港、物流服务、电子制造业、轧钢、出口纺织品、汽车生产辅助工业、沿海旅游和远洋捕鱼等领域。

第三个集群是中部中心地区,主要开发产业是转运集装箱海港和旅游海港、国际海运、国际金融、高科技科学服务、精密机械、机械制造、自动化设备、信息技术、药物化学、药物生产和海上旅行等。

第四个集群是中部靠南地区,主要产业包括综合海港、海港物流服务、 生物制品、化学品、医药化学品、加工出口海产品、城市燃气产业、海上旅游、娱乐探险等。

第五个集群是东南部地区,优先发展领域包括国际中转港、造船、远洋运输、国际贸易和金融服务、炼油工业、化工、电子和电信设备的高科技生产、汽车工业、海上旅游和城市旅游等。

第六个集群是东南部和西南部,主要发展农产品出口和国际转运的海港、水产品及海港物流服务、水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和自然保护等领域。

第七个集群是西南部地区,主要开发旅游海港和出口港口、水产品加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可再生能源、远洋海捕鱼、度假-娱乐-金融等领域。(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