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2024年4月15日已发布关于至2030年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3年6月15日颁布关于新形势下不断提高对外信息工作质量和成效的第57号结论的政府行动计划的第47号决议。
越南政府近日颁发关于实施2024年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主要任务措施的第02号决议(02/NQ-CP)。
第1269号决定明确指出,废止越南政府总理于2020年4月4日签发关于宣布新冠肺炎疫情为全国性疫情的第447号决定。
越南政府2023年10月11日签发《到2030年国家反腐败战略》的第168/NQ-CP号决议。
越南政府刚发布关于修改与补充关于在越南外籍劳工和为在越南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工作的越南劳工雇佣与管理工作的第152号议定(152/2020/NĐ-CP)部分条款的第70号议定(70/2023/NĐ-CP)。
根据政府最近颁布的第68号(68/2023/NĐ-CP)议定,越南决定将马来西亚、智利和文莱纳入适用2022-2027年阶段《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与进步协定》(CPTPP)税率的受惠国名单。
8月5日下午,越南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府发言人陈文山先生主持召开2023年7月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
7月6日晚,政府总理范明正主持召开了越南政府常务委员会与越南中小型企业协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就协会运行情况、中小型企业情况和纾解企业面临困难的各项措施进行了讨论。
政府总理范明正签发第797/QĐ-TTg号决定,任命越南工贸部副部长阮生日新兼任政府国际贸易与经济谈判代表团团长。
6月30日,越南政府签发关于根据国会第101号决议实施减征增值税政策的第44号议定。
6月29日,越南政府办公厅下发第252号通知,传达政府副总理陈流光在行政手续改革工作与提高政府和政府总理政策咨询效果会议的结论。
近年来,越南的塑料垃圾和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问题一向受到越南政府的特别关注,并通过对环保政策和法律的完善来解决塑料垃圾污染问题。
在经济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的背景下,越南政府依然坚定维持今年6.5%的增长目标
越南财政部提议将所有适用10%税率的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降低2%(至8%),营业场所(包括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经营)在开具增值税项下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发票时,减免20%的增值税计算税率。
2023年,除了落实政府关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财政预算和环境改善的第01号决议(01/NQ-CP)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外,越南工贸部还重点开展6项核心任务,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激起国内市场的需求。
越南政府发布了第13/NQ-CP号决议,批准起草《个人数据保护议定》的档案。
2023年2月14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分别向土耳其和叙利亚总统和国民议会议长致慰问信,其中宣布,为助力两国在2月6日发生的强烈地震后开展救援重建工作,越南将向每个国家提供10万美元的紧急援助,并将指导有关部门继续采取必要的支援措施。
1月27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视察了河内首都区的四环路建设项目。
阿根廷驻越南大使路易斯·巴勃罗·玛丽亚·贝尔特拉米诺( Luis Pablo Maria Beltramino)对2022年越南经济所取得的成就表示钦佩,认为与其他国家相比,越南不仅恢复了经济,而且还保持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增长势头。
越南政府签发了第112号议定(122/2022/ NĐ-CP),其中规定2022年至2027年越南按照《越南与智利政府间自由贸易协定》(VCFTA)对智利实施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2022年是世界动荡和经济内在问题带来重重困难和挑战的一年。在此背景下,在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英明领导下和本着“团结、守纪律、主动适应、安全高效和恢复发展”的行动方针,政府坚定信心,同全国人民一道努力克服困难,在各领域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就,为2023年和后续几年打下坚实的基础。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德儋签署了第1286号决定(1286/QĐ-TTg),正式批准至2030年疫苗供应保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越南政府门户网站 10月5日下午举行题为第128号决议—战略转向,决定性意义的座谈会,以详细分析越南政府有关安全、灵活适应,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第128号决议落实一年后防疫战略转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