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第271号通知称,隆城国际机场项目是国家重点项目,在国会审批的投资主张中已明确规定了施工进度。但截至目前,各子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须厘清延误原因和确定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严格处置,及时采取克服措施,确保实现项目建设既定目标。
政府总理要求各子项目的投资方与交通运输部、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及有关机构按照政府总理的指示,在其职权范围内梳理分工任务,明确事由和责任主体。对于失职失责造成项目进度缓慢、资源浪费的个人和集体,交通运输部在4月23日之前向政府副总理陈红河提交相关报告以及时处理。
关于隆成国际机场征地补偿安置项目,政府总理指示同奈省人民委员会紧急完成一期交地1180公顷任务;在2023年6月30日前交付2条交通线路用地;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项目区的秩序、治安、安全和环境卫生;及时、果断地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群众上访等。
对于隆成国际机场建设投资项目一期:第一子项目—国家管理机关总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同奈省人民委员会紧急调拨资金,要求投资方和有关单位实施项目,确保总体进度要求。
第二子项目—飞行管理工程:越南飞行管理总公司(VATM)紧急完成并批准了设计方案和部署其余项目,选择施工承包商,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其他子项目同步运行。
第三子项目—机场的基本工程:交通运输部同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评估越南航空总公司(ACV)的项目实施能力,明确各标段招投标中的组织和个人的具体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