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该决定,越南将根据工贸部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第3390/QD-BCT号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冷轧钢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
决定还指出,对中国冷轧钢征收4.43%至25.22%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税率是根据对不同的应诉公司所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而决定的。
此前,2019年9月3日,多家越南国内企业向工贸部提出对部分产自中国的冷轧钢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
越南工贸部根据世贸组织(WTO)、《对外贸易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定立案调查。
结果显示,部分中国钢材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对国内钢材产业造成损害和威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