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前7个月,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约达3529.8万亿越南盾,同比增长10.4%。
统计总局负责人表示,按现价计算,2023年前7个月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较高,但增速低于去年同期的水平。
2023年前7个月,消费品零售总额约为2777.7万亿越盾,比去年同期增长9%。具体,粮食食品类增长12.9%;文化教育物品类增长10.1%;纺织品增长8.8%。
居住、餐饮服务收入达约为377.3万亿越盾,比去年同期增长16.3%;旅游收入约为18.6万亿越盾,比去年同期增长53.6%;其他服务收入约为356.2万亿越盾,比去年同期增长13.8%。
2023年前7个月,部分地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涨幅较大,如:岘港市同比增长99.7%,河内市同比增长89.7%,广宁省增长82.5%,庆和省同比增长 75.1%,海防市同比增长68.1%,胡志明市同比增长43.5%,芹苴市同比增长 33.4%,平阳省同比增长21.3%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