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生雄国会主席:人民公安应在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和政治局三号指示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本月9日上午,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阮生雄率领的中央政治局检查团同中央公安党委就继续领导、指导和组织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 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决议和越共十一届中央政治局有关继续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榜样的第03-CT/TW号指示举行了工作会议。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会上作重要指导。 (Photo: 图片来源:人民公安报网)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会上作重要指导。 (Photo: 图片来源:人民公安报网)

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教部、中央内政部及中央办公厅代表参加检查团。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长陈大光大将以及中央公安党委常委同志们一同与会。

阮生雄主席在会上强调加强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有关党建工作决议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该决议的落实旨在满足提高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建设政治思想、组织干部及领导方式上真正清正廉洁的党等要求。

第03-CT/TW号指示的开展有助于实现各地方、机关和单位的政治任务,逐步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以及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战斗力。

阮生雄主席强调,作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可靠力量,人民公安干部和战士应在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和政治局三号指示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旨在保持稳定的政治立场,绝对忠于党、国家、祖国和人民。

阮生雄主席指出,检查团的主要目的是检查中央公安党委各级党委、党组织和个人在继续领导、指导和组织落实按照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和政治局三号指示自我批评和批评后作出结论的问题克服的计划和措施等工作,从而弄清并评估优点、缺点及其原因,有助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未来更加有效地指导落实这一决议。

陈大光大将在向检查团作报告时表示,贯彻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的指导,中央公安党委十分关注按照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并认真开展落实。通过检讨、自我批评和批评过程,中央公安党委已出台克服和纠正缺点和不足之处的措施。

检查团在会上听取了越共中央委员、公安部常务副部长邓文孝上将所作的有关继续领导、指导和组织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决议和越共十一届中央政治局有关继续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榜样的第03-CT/TW号指示的自检报告。

国会主席阮生雄、公安部长陈大光等与会代表交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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