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财政制度的新议定

(本报讯)越南政府于7月20日颁布了关于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财政制度的57/2010/ND-CP号议定。

关于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财政制度的新议定

该议定共有8个章和37个条。除了总规定之外,该议定明显规定资金、财产管理和使用;收益和费用;利润和设立各基金;会计制度、统计与审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总经理、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经理的责任;管理机构的责任并实行条款。

该议定从2012年9月15日起生效,代替政府于2005年11月23日和2006年2月28日分别出台的146/2005/ND-CP和22/2006/ND-CP号的两项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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