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主要负责接收、管理和使用来自军队内外企业、组织及个人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捐款、资助及其他支持。其资源将主要用于支持防务政策与防务外交活动,特别是在国家预算尚未覆盖或现实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领域。
基金运作严格遵循多项原则:不得接收或提供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安全与国防的资助;不得违反反腐败、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向非法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
基金主席由国防部长负责任免,副主席及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任免也均由国防部长决定。
现金捐赠可通过直接接收或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实物捐赠则在双方约定地点接收,并按市场价值折算为越南盾后登记入账。如涉及工程类资助,从评估、技术设计审批、预算审核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部流程,均须严格遵循国家现行投资与建设法规。
基金将主要用于落实党和国家已批准的政策或政策类项目,以及由国防部长批准的其他事项。此外,还可用于自然灾害与疫情后续救援、搜救行动;协助国防部所属单位完成军事与国防任务;修缮和保护革命文化工程及历史遗迹以及建设和修缮烈士陵园。
基金还承担防务外交任务,包括协助其他国家应对自然灾害、疫情或实施紧急救援与搜救行动。
基金须严格执行财务报告和会计制度,并依法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闲置资金可在商业银行办理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