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闭幕:通过多部法律

12月11日下午,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闭幕式结束后,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黎光孟在新闻中心主持新闻发布会,公布会议成果。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闭幕式现场。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闭幕式现场。

12月11日下午,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闭幕式结束后,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黎光孟在新闻中心主持新闻发布会,公布会议成果。

*国会以425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85%)正式通过了《复苏与破产法》。该法共88条,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对企业、合作社及合作社联合会的复苏与破产案例解决原则、程序及相关手续做出规定,明确负责复苏与破产手续办理的工作人员的任务与权限以及参与复苏与破产办理程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国家财政保障破产费用及破产费用预缴的情形(第二十条),司法实践表明,适用国家财政保障机制时,破产费用额度通常相对有限。另据2014年颁布施行的《破产法》(现行有效)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破产费用预缴义务:(一)由劳动者或工会提出破产申请;(二)债务人(企业、合作社)经查证已无财产可供清偿。

*国会以421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01%)通过了《〈增值税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该法共2条,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法律对第五条第一款关于免征增值税的对象内容作出修改和补充,即由组织、个人自行生产、捕捞并销售,或在进口环节的未经过加工成为其他产品、或仅经过简单初加工的农作物产品、人工林产品、畜产品、养殖或捕捞水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对象。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购买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简单初加工的农作物产品、人工林产品、畜产品、养殖或捕捞水产品,再销售给其他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的,不需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但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第五条第二十五款规定的免征对象包括年营业收入在5亿越盾以下的个体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的货物、服务;非经营性组织或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者)出售的资产;国家储备机构出售的国家储备商品;以及根据税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类费用。

*11日上午,424名国会代表投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64%),通过《农业与环境领域15部法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农业与环境部长陈德胜在作该法案说明、吸收意见与修改报告时表示,近期出现了一些障碍、瓶颈与卡点需要立即解决,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业与环境管理工作质效。集中解决实践中的法律堵点卡点,及时提出新发问题与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关于经济发展事项,特别是实现2025年经济增长8%以及未来实现两位数增长的目标,同时结合解决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和两级地方政府相关问题,均是该法案制定的核心目的。

完成全部既定议程内容

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文显表示,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是本届任期最后一次例行会议,旨在审议决定多项具有战略意义、对新时代国家发展导向尤为重要的问题。

在四十天的会期里,全体与会人员以高度负责、严谨创新、科学求实的精神,完成了全部既定议程,确保了第十次会议的圆满成功。

国会审议通过了51部法律、8项规范性法律文件决议,对国家机构2021-2026任期工作进行总结,审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就“自2020年《环境保护法》生效以来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执行情况”展开专题监督,讨论并就提交越共十四大的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审议决定经济社会、国家财政、国家目标计划及重要国家项目投资主张、国家总体规划调整等事项,审议司法工作、反腐败、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选民提出的建议处理、接待公民、处理来信来访及办理公民申诉、控告工作情况的监督结果报告,以及其他一些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本次会议上,国会审议通过的立法工作量巨大,占整个任期通过的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决议总数的30%。

提高人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

关于审议决定经济社会、国家财政预算、目标计划和国家重要项目投资方针、国家总体规划等内容,国会已审议决定3项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主张。其中,批准2026-2035阶段关于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主张的决议。

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优先少数民族和山区、安全区、边境和海岛地区。实施时间分为两个阶段(2026-2030年和2030-2035年)。2026-2030阶段国家财政为计划安排的总资金约为423万亿越盾.。

此外,国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26年国家预算估算以及2026年中央预算分配的决议,旨在为2026年国家社会经济、财政预算的管理和调控工作提供法律基础和指明方向。

国会审议并讨论了各机关关于执行第十四届和第十五届国会若干专题监督和质询决议的报告。会议表明,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以及各部门已采取多项配套措施,积极主动展开落实国会各项决议,并在绝大多数领域取得积极成果,有助于完善法律体系,提高国家机关运作的效能和效率,使管理、指导调控工作发生显著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安全,并提升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

关于对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国会对文件草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意见。与会代表高度评价了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文件小组委员会所进行的周密、科学、真诚的准备工作,并肯定了在思维和方法论上的诸多创新,确保紧密贴合国家发展的实际。

国会审议通过了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其中决定了许多其他重要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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