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政府总理代表政府签署了第319/2025/ND-CP号法令,明确了为服务于铁路国家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而制定的科技发展、研究、应用和技术转让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内容、程序、手续和权限。
着力开展铁路重点项目
根据该法令,适用对象为参与服务于国家重点铁路项目的科技活动的机构、组织、企业和个人。特殊机制和政策侧重于实施三大战略项目群,包括南北高速铁路项目、老街—河内—海防铁路投资建设项目,以及河内和胡志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系统。
集中资源推进相关项目,旨在建立坚实的科学技术基础,满足建设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交通基础设施需求,进而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显著的溢出效应。
第319/2025/ND-CP号法令强调,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合法合规、透明高效,同时还要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目标息息相关。特别是,政府要求逐步掌握相关技术,并提高铁路行业产品、零部件和设备的国产化率。
据此,该法令优先与信誉良好的国内外机构和企业开展研究合作和技术转让。这些机构和企业须承诺自项目筹备阶段起就向越南企业转让技术。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将优先获得任务分配或委托直接为项目开展科技任务。
对技术接收企业设立严格标准
为确保技术转让工作取得实效,该法令明确规定了遴选越南技术接收企业的具体标准。企业必须具备符合的职能和职责,拥有规模适宜的厂房、基础设施以及一支能够管理、研发和掌握该技术的专家和技术团队。此外,企业还必须具备足够的财力,并承诺完成所转让技术的接收和运营工作。
企业遴选过程由咨询评估委员会严格执行,相关部委、行业和地方的代表均参与其中。评估基于多项标准,例如法律资质、技术能力、筹集资金的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溢出效应等。
激励、支持与组织实施责任
负责科学技术工作或从事铁路项目高科技人才培养的组织和个人有权享受法律和国会决议规定的优惠政策。政府同时对该领域科技活动中的风险予以认可,以鼓励创新和深入研究。
在执行责任方面,科技部牵头指导并组织实施该法令,并与建设部、财政部以及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协调,分配资源,组织落实,并定期报告铁路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的实施情况。
第319/2025/ND-CP号法令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有望将产生重大推动作用,为促进铁路行业现代化、增强内生能力并逐步确立越南科技在大型国家级基础设施项目中的作用作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