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2010年2月至2010年4月期间,黎氏黄莺(生于1987年,常住安江省平德坊)与其丈夫何福显(生于1979年,常住芹苴市顺兴坊)共同实施了“滥用信任侵占财产”行为。该案受害者为N.T.C.T女士(常住安江省隆川坊),被侵占总金额高达逾113亿越盾(约合 297.3万元人民币)。
2011年1月,其行为暴露后,黎氏黄莺和何福显二人均逃离当地。此后,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对这两名嫌犯提起刑事诉讼并发出通缉令。2014年8月22日,何福显投案自首。2015年8月28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处何福显犯“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有期徒刑14年。唯独黎氏黄莺继续在柬埔寨潜逃。
通过专业侦查手段,2026年2月6日,芹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处一发现对象黎氏黄莺从柬埔寨返回越南,便立即协同安江省靖边派出所组织围捕。该嫌犯在靖边坊范围内靠近边境的田间道路上移动时被捕。
目前,此案正由职能部门继续调查核实。(完)
来源:越通社